杨磊律师亲办案例
解除同居关系\
来源:杨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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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某(女)与被告张某(男)同居四年,后分手时双方签订“分手协议”约定被告张某给原告刘某4 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但被告张某至今并未支付。 为此,原告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支付欠款4 万元。经法院查明,该 4万元是分手费,不存在欠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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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磊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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