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磊律师亲办案例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来源:杨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04
浏览量:669
2011年11月22日12时02分,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孟双线 10km+600m 处时,与停在路边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等财产受损的交通事故。2011年12月4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徐某驾驶未按规定年检的机动车、 未确保安全车速、采取措施不当是该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王某驾驶车辆发生故障后应设置警告标志却未设置是该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确定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伤后到莒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01天,支付医疗费用31965元,其伤情经日照中和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支付法医鉴定费用730元,其他损失为护理费5519.65元、伤残赔偿金 39892元、交通费300元、住院生活补助费2020元、复印费40元。以上损失总计80466.65元。事故发生时,徐某驾驶的车辆未购买交强险。2012年4月20日,王某将徐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以上损失。
以上内容由杨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磊律师咨询。
杨磊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84好评数7
山东济南伯乐路188号山东广联大厦一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磊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3701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 地  址:
    山东济南伯乐路188号山东广联大厦一楼